被告人韓某不滿意別人超車的行為,在省道上超速駕駛的汽車追趕別人的車輛,并行,近距離停發泄感情,最終受害車輛撞上道路防護欄,車輛、防護欄嚴重受損,兩名乘客受輕傷的交通事故,其中卡車副駕駛座的乘客李某懷中的嬰兒通過破裂的前擋風玻璃從道路外側的陡崖上掉下來
2019年6月2日11點左右,被告人韓某駕駛小型轎車,乘客3人沿302省道向忠縣韓家溝方向行駛。車輛行駛到拐彎處時,某駕駛的卡車超過道路,兩輛車差點相撞。因此,韓某心生不滿,轉身追趕,想攔截司機的理論。
韓某開車追上卡車并排行駛,停止對方車輛,韓某加速超車,近距離改變道路嚇唬對方。何某看到形狀右轉避開轎車,最終撞到路邊的防護欄,車頭、防護欄嚴重損傷,卡車副駕駛座乘客李某頭部受傷,李某懷中的嬰兒李小某通過破碎的前擋風玻璃掉到道路外側的陡崖上受了很多傷。事件發生后,韓某開車離開現場,接到公安機關的電話通知,如實供述了上述事實。
經忠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認定,韓某承擔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經忠縣公安局物證鑒定室鑒定,李某、李小某損傷程度均為輕傷。價格認證中心認定,損壞卡車、波形防護欄和路面恢復費共16365元。事件發生時韓某駕駛的轎車的行駛速度約為66km/h,該路段的限速為40km/h。
在審查起訴期間,韓某賠償了損壞的車輛、道路防護欄和受害者,得到了受害者的理解。
在審判中,何先行超越道路的行為是否有刑法意義上的過失,成為爭論的焦點。
公訴人認為,卡車司機何先行的彎道超車行為是違反駕駛行為,但主觀上沒有惡意引起矛盾,促進兩輛車相撞的故意,而且先行行為已經完成,行政機關應當根據有關規定支付罰款、取消證明書、拘留等行政處罰,韓某不能以極端的方式發泄感情
被告人和辯護人認為事件的道路是省道,道路只有兩條車道,道路比較狹窄,道路狀況不太好。當時,韓某駕駛小汽車在自己的車道上正常行駛,車上載著韓某3名家人,何某作為卡車司機,在知道拐彎處不能超車的情況下,突然在拐彎處超車,給韓某及其車上的乘客帶來了很大的驚訝。當時,如果不避開韓某的快速方向,韓某的車輛有可能和對方的卡車發生事故。事件發生后,何先生不僅沒有停車說明,還沒事,開車走了。面對這種情況,普通人心情不好,想趕上對方說話。因此,何某彎道超車的行為有一定的責任和過錯。
另外,韓某應該如何定性追逐、并行、近距離改變道路的系列行為,構成挑釁罪?
公訴人認為,被告人韓某為了發泄不滿,在省道上駕駛車輛以嚴重的速度追趕受害者的車輛,并行,強制通道被攔截,受害者右轉方向避難中發生事故,兩人受輕傷,財產損失1.6萬多元,情節惡劣,其行為違反了刑法對挑釁事件的規定。
被告人和辯護人認為,韓某轉身追車對何某以前違反超車行為不滿,主觀上有威脅對方報復的動機,但沒有尋求挑釁罪的刺激、無緣無故引起騷動等不健康的動機。同時,在行為過程中,韓某只實施了追趕超車的行為,超車時速度明顯高于何某卡車的速度,超車后也沒有踩剎車和減速等強制停車,不符合挑釁罪的客觀要求,韓某的行為不構成挑釁罪。
什么右打方向的不正當回避行為是異常干預因素?
公訴機關認為,在避開轎車的過程中,何某右轉方向的避難行為處理失誤,但結合當時的緊迫狀態,無法認定韓某的入罪因果關系被阻止。
辯護人認為,當何某面對韓某的不正當超車行為時,不是踩剎車的正確避難方式,而是右方向避難,卡車的車頭撞到了路邊的防護欄。因此,韓某的翻車行為不一定會引起本案結果的發生,相反,何某的不正當處理行為作為異常干預因素,阻斷了韓某的超車行為和本次交通事故發生的因果關系。如果本案的結果果全部歸咎于韓某的超車行為,對韓某的系列行為進行了過于嚴格的評價,必須認定本案的發生系統是很多原因。
充分聽取辯護雙方的舉證、質量證、法庭辯論后,合議庭認為,為什么某個拐角處超越的不正當駕駛行為幾乎導致兩輛車相撞,但是在日常生活中偶然的矛盾結束了。韓某為了發泄感情,在省道上實施了高速超車、并行行駛、近距離變道等系列行為,不是某個彎道超車行為引起的必然結果,而是某個在本案中沒有刑法上的錯誤。
韓某駕駛車輛的駕駛記錄儀錄像顯示,超車時采用近距離、快速超車,車尾突然緊貼卡車車頭進入對方車道的緊迫狀況,足以引起卡車駕駛員的突發心理恐懼和精神緊張。此時,右打方向的避難行為仍然是正常的,韓某的挑釁行為必須確認與本案結果有因果關系。
綜上所述,被告人韓某因生活偶然矛盾而發泄感情,在省道上超速行駛的汽車追趕他人的車輛,并行,近距離變道被攔截,受害車輛撞上道路防護欄,車輛、防護欄受損,乘客2人受輕傷的交通事故,情節惡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93條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處理挑釁刑事案件適用法律幾個問題的說明》的規定,其行為已構成挑釁罪公訴機關起訴的罪名成立。韓某在電話通知事件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自首,可以減輕處罰。積極賠償經濟損失,得到受害者的理解,在量刑時必須考慮。
8月6日上午,忠縣人民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被告人韓某有期徒刑一年。
因為來車超過了道路,所以用高速追逐、并排行駛、近距離貼車改變道路等方法變色。這種現象很吵,但在生活中很常見。現實中,有人在開車的路上被車強迫,或者來車隨意改變道路,立刻感到興奮,或者直接爆發粗口,或者在后續開車的過程中抱怨,或者直接切斷對方的理論,產生更多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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